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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规范酒类经营备案登记和随附单发放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
2008-06-25 09:05  文章来源:本站
文章类型:摘编  内容分类:政策

各县(市)区商务局:

  我市酒类流通管理工作全面启动以来,各县(市)区商务局克服困难,做了大量工作,酒类经营备案登记和随附单发放量不断增加,大部分都能按照要求及时上报备案登记信息,但仍存在重报、漏报、迟报、缺项等现象。根据省商务厅《关于规范酒类经营备案登记和随附单发放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》(豫商运函〔2008〕5号)的要求,现就进一步做好规范备案登记和《随附单》发放信息报送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请各县(市)区商务局务必于6月6日(周五)上午12:00前,将如下两方面内容,分别以Excel文件格式通过电子邮件上报至我局:1、本辖区自开展酒类备案登记以来所有备案登记企业、商户信息和《随附单》发放数量及号段;2、本辖区4月11日至6月6日期间的备案登记信息和《随附单》发放数量及号段。

二、继续坚持每双月5日前报送本辖区报告期内新增备案登记信息和《随附单》发放信息。

三、备案登记信息要严格按照商务部规定的Excel文件格式填列,上报信息内容要完整,如所列栏目无信息,则保留空格。(“酒类流通备案登记汇总表”空白表见从附件下载)

四、实行零报告制度。报告期内本辖区如无备案登记、或未发放《随附单》,亦要按时通过电子邮件上报我局。

五、鉴于部分人员有所变动,为便于联系,请各县(市)区商务局重新确认酒类流通管理主要领导及联系人、联系方式,并于6月6日上午12:00前一同上报至我局。

姓名
职务
办公电话
手机
传真
电子信箱
备注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联系人:张体伟 王会永

电 话:0371- 67180387

传 真:0371- 67185865

电子信箱:zzswjhyfzc@163.com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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